关于盗窃罪`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3 06:57:48
公安局的拘留单子上写的是 涉嫌破坏电力设备 予以拘留
十多天后下来一张逮捕单上 写的是 涉嫌盗窃罪竟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``
这是怎么回事啊`?以哪个为准 大概能判多少久` ``

他盗窃的是电缆线 大概价值两千多

哪个都做不得准,以法院最后判的为准,如果最后法院定破坏电力设备罪,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。如果最后定盗窃罪,盗窃罪的起刑点是500-2000元,这每个省份不一样的,你可以网上搜一下你们省的起刑点。如果最后的数额刚刚达到起刑点,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据我的经验看,如果没有累犯什么加重情节的话,刚刚达到起刑点的行为判个6个月有期徒刑就差不多了,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自首的话就更轻了。

这个是正确的。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公安机关在侦察中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,而是否能够逮捕只有报请检察机关批准(法院也可以行使逮捕权)。你所说的程序就是提起公诉的必经程序,下一步就由检察机关起诉科代表国家向法院(刑事审判庭办理)提起诉讼,由法院就其犯罪事实进行审理后定罪量刑。只有法院审理后,才能确定这个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,应当受到什么惩罚。
价值2000多数额不大。由法官根据你们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定,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。像这种案件,法院可以以简易程序审理。